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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某某假冒注册商标制作医用防护服予以销售获处罚

来源:律品知识产权发布日期:2022/6/13 15:41:11

  202110月,胡某某以江西省进贤县某加油站附近的一处民房为窝点,未经注册商标福仙缘所有人贵州福仙缘服饰有限公司许可,委托他人印制福仙缘牌医用防护服的内包装袋、外包装纸箱、合格证及说明书,将其购买的无品牌标识白板防护服包装成福仙缘牌医用防护服,在未对防护医用质量进行检测的情况下,违法销售给毛某某、桂某某等中间商。中间商又销售给某物业公司、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供上述单位在核酸检测、日常防控等工作中使用。

  20211220日,民警在工作排查时,将正从仓库内搬运涉案物品的胡某某抓获,同时查获假冒的福仙缘牌医用防护服外包装纸箱20个、福仙缘牌医用防护服使用说明书12000张以及白板防护服300件。现已查明,胡某某共制作、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医用防护服4万余件,每件售价为9.2元至10元不等,非法经营数额40余万元,违法所得数额3.3万余元。

  20211221日,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侦查,将胡某某刑事拘留。2022121日,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请批准逮捕胡某某,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326日,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,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426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胡某某提起公诉。525日,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胡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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