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东城发布一批商标侵权案件查处结果
来源:律品知识产权发布日期:2018/9/27 9:09:36北京某公司并没有获得“苹果”商标权利人授权,却在其经营场所开展“苹果”商标相关产品的维修服务,通过在店内装潢、宣传牌、二维码、POS机签购单上使用“苹果”字样和“苹果”图形商标等方式误导消费者。在违法经营期间,该公司违法经营额高达181万元。东城工商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处以罚款907万元人民币。截至目前,该案是2018年北京市工商系统服务行业商标侵权案件单笔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。
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,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主页突出使用了“Russia 2018”“WorldCup”“世界杯”以及大力神杯等标志。但该公司并未经国际足联授权售卖世界杯比赛门票。东城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位于王府井的某烤鸭店,未经授权擅自在店内显著位置、电子菜单、微信扫码结账单突出使用了“全聚德QUANJUDE”商标标志,直接将自己的烤鸭店伪装成“全聚德”旗下品牌。东城工商分局已对该店依法立案调查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该案为2018年北京市工商系统查办的首例餐饮行业侵犯商标专用权案。北京某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店门及店内悬挂“国旅北京一日游”字样招牌, 并在宣传册上突出使用“国旅”商标。东城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东城工商分局新闻发言人、副局长杨念中表示,服务类商标侵权行为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。此类侵权行为不同于以往单纯“卖假货”的商品商标侵权行为,侵权人往往披着“某品牌专卖店”“某品牌授权网站”的外衣,提供着与注册商标权利人相同、相似、良莠不齐的服务,仿真度高,欺骗性强,让消费者真假难辨。
为此,东城工商分局构建了“四点共圆”的监管方式,扎根商标监管工作圆心,掌握违法行为自身特点;明确商标监管工作重点;突破商标执法办案难点;重新构建监管工作关键节点。